在柏林的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普鲁士国家报》发表了一篇自白书FN1,这使德国的所有作者和读者大为惊奇。自然,该报选择的是一种高贵的、外交式的、不那么有趣的忏悔方式。它装得像是要给自己的同行们一面认识的镜子;它神秘地谈论的只是其他普鲁士报纸,其实它所讲的就是那家地道的普鲁士报纸,即它自己。
对这种情况可以作各种不同的解释。凯撒在说自己时就用第三人称。为什么《普鲁士国家报》用第三人称讲话时就不能指自己呢?小孩称呼自己往往不用“我”,而用自己的名字——“乔治”等等。为什么《普鲁士国家报》就不能用《福斯报》、《施本纳报》或其他某个圣徒的名字来代替“我”呢?
新的书报检查令38颁布了。我们的报纸认为必须学会一套与自由相适应的外貌和作风。《普鲁士国家报》也不得不醒悟过来,并且突然产生出某种自由主义的(至少是独立的)思想。
但是,自由的首要条件是自我认识,而自我认识又不能离开自白。
因此,只要牢牢记住《普鲁士国家报》在这里发表的是它的自白书,只要不忘记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未成年的半官方报纸的自我意识的第一次觉醒,一切疑团都会迎刃而解。我们确信《普鲁士国家报》是在“用沉着的语调发表伟大的言论”FN2,我们只是难于决定:我们应该更加赞扬的是这种伟大的沉着呢,还是这种沉着的伟大?
书报检查令刚一颁布,《国家报》在经受这一打击之后刚清醒过来,该报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书报检查方面更大的自由给你们普鲁士报纸带来了什么好处?”FN3
显然,它是想说:多年来书报检查机关的严格戒律给我带来了什么好处呢?虽然监护和管束是最认真、最全面的,可是我却变成了什么样子呢?今后我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独立行走我还没有学会,但是,爱看热闹的观众总是等着看瘫痪者轻步飞舞。我的同行们,同样的命运也在等待着你们!让我们在普鲁士人民面前公开承认我们的弱点吧,但是我们的自白要说得巧妙一些。我们不能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们,我们是索然无味的。可是,我们要告诉他们,如果说普鲁士人民对普鲁士报纸不感兴趣,那是报纸对普鲁士国家不感兴趣。
《国家报》大胆地提出问题,而且更大胆地回答问题,这只是它觉醒的前奏,这是它在睡梦中背诵它将要扮演的那一角色的台词。它正在醒悟,正在把自己的精神表露出来。请注意倾听这位埃皮门尼德斯说些什么!
大家知道,计数是摇摆于感性和思维之间的理智的最初的理论活动。计数是小孩的理智的最初的自由理论活动。《普鲁士国家报》向它的同行们号召:让我们来计数吧。统计是首要的政治科学!FN4如果我知道一个人有多少根头发,我就了解了这个人的脑袋。
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自己,你就怎样对待别人。要正确评价我们自己、特别是我《普鲁士国家报》,还有什么办法能比统计更好呢!统计不仅会证实我和任何一家法国或英国报纸一样经常出版,而且会证实我的读者比文明世界任何一家报纸的读者都少。除了那些不是十分愿意而是被迫对我发生兴趣的官员,除了那些离不开半官方报纸的公共场所,还有谁读我呢?请问还有谁呢?如果把花在我身上的费用和我带来的收入计算一下,你们就会承认:用沉着的语调发表伟大的言论,绝不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你们看,统计是多么令人信服,计数是怎样使一切进一步的脑力活动成为多余!总之,大家来计数吧!数字表格可以启迪民众,而不会激起他们的热情。
《国家报》凭借它在统计领域的重要地位,不仅把自己同中国人FN5并列,不仅同宇宙的统计学家毕达哥拉斯52并列,它并且表明,那位想用数列来表示动物的各种差别等等的现代伟大的自然哲学家FN6对它也有影响。
由此可见,《普鲁士国家报》虽然看起来充满实证的色彩,可是并没有离开现代哲学的基础。
《国家报》是一家全面的报纸。它并不以数为满足,并不以时间的长短为满足。它在承认数量的原则上更进一步,对空间的量也给予了充分的估价。空间,这是第一个以自己的量使小孩敬畏的东西。空间是小孩在世界上体验到的第一种量,因此,小孩以为身材高大的人就是伟人。像小孩一样进行推断的《国家报》也向我们说,大部头的书比薄本子要好得多,至于篇幅只有寥寥几页,每日只出一个印张的报纸,那就更不用说了!
你们德国人专门会发表长篇大论!你们去写论述国家机构的内容广泛的书籍吧,去写那种除了作者先生和评论家先生以外再没有人去读的博大精深的著作吧,可是要记住,你们的报纸并不是书籍。请你们想一想,一部内容翔实的三卷本的著作共有多少纸张呵!所以,你们不要到报纸上去寻找当今的精神和时代的精神,因为报纸只会给你们提供统计表格;你们应当到书本中去寻找这种精神,书本仅仅凭它的篇幅就足以保证它的翔实了。
好孩子,你们要记住,这里讲的是“学术性的”东西。因此,你们首先要钻研大部头的书,然后也会喜爱我们报纸的,因为我们的篇幅不大,笔调轻松,在读了大部头的书之后,它确实可以起一种清心爽神的作用。
当然!当然!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中世纪那种令人赞叹的、对宏大事物的真正鉴赏力了。请看一看我们的虔诚派的短小的论文,请看一看我们的以小八开本印行的成套哲学著作,然后再看一看邓斯·司各脱的二十卷大开本的巨著FN7吧。这些大部头著作,甚至不用你去阅读,光是它们那惊人的外观就像哥特式建筑一样,足以打动你们的心弦,使你们惊异不置。这些天生的庞然大物以物质的形式对精神产生作用。精神感觉到巨大物体的重压,这种压力感就是敬畏的开端。不是你们占有这些书籍,而是这些书籍占有了你们。你们成了书籍的附属品,而普鲁士《国家报》认为,人民也应该这样成为他们的政治出版物的附属品。
由此可见,《国家报》虽然完全按照现代方式说话,可是并没有离开属于中世纪典型时期的历史基础。
但是,如果说小孩的理论思维具有量的性质,那么,小孩的推断和他的实践思维则首先具有实践和感性的性质。感性的禀赋是把小孩和世界连接起来的第一个纽带。实践的感觉器官,主要是鼻和口,是小孩用来评价世界的首要器官。因此,像小孩一样进行推断的普鲁士《国家报》也用鼻子来确定报纸的价值,特别是它本身的价值。如果说希腊的一位思想家FN8认为干燥的灵魂才是最好的,那么,《国家报》就认为“香的”报纸才是“好的”。《国家报》对奥格斯堡《总汇报》和《辩论日报》的“文艺芳香”推崇备至。真是少见的天真,值得称赞!伟大的、最伟大的庞培!FN9
《国家报》在令人感激地发表了让我们得以窥见其灵魂的想法以后,终于用一种高深的议论概括地叙述了它对国家的观点。议论的中心就是它那伟大的发现:“普鲁士的国家管理机构和全部国家机体是同政治精神脱节的,因此,它们在政治方面无论对人民还是对报纸都不可能发生丝毫兴趣。”FN10
这样一来,按照普鲁士《国家报》的意见,普鲁士的国家管理机构并不具有政治精神,或者说,政治精神不会存在于国家管理机构之中。《国家报》竟然说出了连最凶恶的敌人也想不出的话,断言现实的国家生活没有政治精神,政治精神不存在于现实国家之中。它这样做是多么莽撞呀!
但是,我们不应当忘记普鲁士《国家报》的小孩式的感性观点。它向我们说:当谈到铁路时,只应当想到铁和路;当谈到贸易合同时,只应当想到糖和咖啡;当谈到制革厂时,就只应当想到皮革。当然,小孩超不出感性知觉的范围,他只看到个别的东西,想不到还有把这种特殊和一般联系起来的看不见的神经存在,这种神经在国家中也如在各处一样,把各个物质部分转变为精神整体的活的成分。小孩相信太阳围绕地球旋转,一般围绕个别旋转。所以,小孩不相信精神,但却相信鬼怪。
因此,普鲁士《国家报》认为政治精神是法国的鬼怪,而且还以为把皮革、砂糖、刺刀和数字向鬼怪头上扔去,就可以降伏这个鬼怪。
不过,读者会打断我们说:我们本来打算谈谈“莱茵省议会的辩论”,而现在却给我们抱出一个“无罪的天使”——新闻界上了年纪的孩子《普鲁士国家报》,并且反复地唱起了老练的摇篮曲。《国家报》一再想用这种摇篮曲使自己和同行们安静地沉入冬夜的梦乡。
但是,难道席勒没有说过:
“明辨事理者的理智看不见的东西,
却瞒不过童稚天真的心灵。”
普鲁士《国家报》“以它天真的心灵”提醒我们说,普鲁士的情况并不比英国差,我们有等级会议,只要报刊有能力,它是有权对等级会议的辩论情况进行讨论的。因为《国家报》具有伟大的典型的自我意识,它认为普鲁士报纸缺少的不是权利,而是能力。后一种品质作为该报的特权,我们是乐于承认的,同时我们不想多谈该报的能力问题,倒愿意不揣冒昧地把该报以它天真的心灵透露出来的那种思想付诸实现。
只有在等级会议的辩论情况被当作“公开的事实”来对待,也就是说,成为报刊的对象时,公布会议辩论情况才能成为现实。和我们关系最密切的是最近一届莱茵省议会。
我们现在从省议会“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辩论”开始谈起,并且事先必须指出,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我们间或将以参加者的身分发表我们自己的实际看法,而在以后的几篇论文中,我们将更多地以历史观察者的身分来注意并叙述辩论的进程。
这种叙述方法上的差别是由辩论的性质本身决定的。在辩论其他问题时,我们发现各等级的代表对各种意见的辩护是势均力敌的。而在新闻出版问题上则不然,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人稍占优势。这些人除了发表一些空洞的流行言论和老生常谈以外,我们发现他们还有一种病态的激动,一种由他们对新闻出版的现实的而不是想象的态度所决定的强烈的偏见;而为新闻出版辩护的人,总的说来对自己所辩护的对象却没有任何现实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感觉到新闻出版自由是一种需要。在他们看来,新闻出版自由是头脑的事情,根本用不着心脏去过问。对他们说来,新闻出版自由是“异国的”植物,他们只是把它作为“业余爱好”来同它打交道的。因此,他们只是举出一些十分空泛而含糊不清的论断来对付论敌的特别“有力的”论据,可是就连最愚蠢的想法在未被彻底驳倒以前也自认为是很了不起的。
歌德曾经说过,画家要成功地描绘出一种女性美,只能以他至少在一个活人身上曾经爱过的那种美作为典型FN12。新闻出版自由也是一种美(尽管这种美丝毫不是女性之美),要想为它辩护,就必须喜爱它。我真正喜爱什么东西,我就会感到这种东西的存在是必需的,是我所需要的,没有它的存在,我的生活就不可能充实、美满。然而上述那些为新闻出版自由辩护的人,即使没有新闻出版自由,看来也会生活得很美满的。
自由主义反对派向我们表明政治会议的水平,正像一般反对派表明一个社会的水平一样。一个时代如果把不信鬼神视为哲学上的胆大妄为之举,把反对女巫审判视为奇谈怪论,这样的时代就是把崇信鬼神和女巫审判视为合法的时代。一个国家如果像古代雅典那样把谄媚者、寄生虫和阿谀逢迎之徒当作违背人民理性的人和人民中的丑类来加以惩处,这样的国家就是独立自主的国家。一个民族如果像美好时代的所有民族那样只让宫廷弄臣享有思考和述说真理的权利,这样的民族就只能是依附他人、不能自立的民族。一个等级会议中的反对派如果还要说服人们相信意志自由是人的天性,那么,这样的等级会议至少还不是享有意志自由的等级会议。例外只是证实常规。自由主义反对派向我们表明,自由主义的立场已变成什么样子,自由在人的身上体现到怎样的程度。
因此,如果说我们看到,省等级会议中新闻出版自由的辩护人根本不能胜任其任务,那么整个省议会的情况就更是这样。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从这一点开始叙述省等级会议的辩论,这不仅是由于对新闻出版自由有特殊的兴趣,而且也由于对省议会有一般的兴趣。我们认为,在关于新闻出版的辩论中,特殊等级精神比在其他任何场合都表现得清楚、明确而充分。新闻出版自由的反对派尤其是如此,正如在一般自由的反对派中,特定领域的精神、特殊等级的个人利益、品格的先天的片面性表现得最为强烈、明显,露出一副狰狞的面孔。
辩论向我们显示出诸侯等级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论战、骑士等级的论战、城市等级的论战,所以,在这里进行论战的不是个人,而是等级。还有什么镜子能比关于新闻出版的辩论更真实地反映省议会的内在特性呢?
我们从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论敌开始,而且——这是合理的——从诸侯等级的一位辩论人FN13开始谈起。
我们不想详谈他发言的第一部分,即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书报检查制度都是恶等等”这一部分,因为这个论题已经由另一位辩论人比较透彻地分析过了。不过,我们不能不谈一下辩论人的独特的论据。
“书报检查制度同新闻出版界的不法行为比较起来”是“一种较小的恶”。“这一信念在我们德国<请问:这是德国的哪一部分?>已日渐巩固,因此,联邦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普鲁士已经接受这些法律并服从这些法律。”FN14
省议会正在讨论关于使新闻出版摆脱羁绊的问题。这位辩论人说:这些束缚新闻出版的羁绊、锁链本身就证明,新闻出版的使命不是要进行自由的活动。它的被束缚状态否证了它的本质。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法律就否定了新闻出版自由。
这是一种用来反对任何改革的圆滑的论据,某个派别53的经典理论把它表述得最为透彻。对自由的任何一点限制实际上都无可辩驳地证明当权人物曾一度坚信必须限制自由,而这种信念也就成为后来信念的准绳了。
有人曾经命令人们相信太阳是围绕地球运转的。伽利略被驳倒了吗?
同样,在我们德国曾经用法律手续确定了下面这种为各个诸侯所赞同的全帝国共同的信念:农奴身分是某些人的躯体的特性;用外科手术即刑讯拷打最能查明真相;要用尘世之火来向异教徒显示地狱之火。
难道法定的农奴身分不正是否定关于人体并非使用和占有的对象这一合乎理性的怪想的实际证明吗?难道自发进行的刑讯拷打不是驳倒了关于依靠屠杀不能弄清真相,刑讯台上抻拉脊骨不能使人丧失刚强,抽搐并不是认罪等等空洞的理论吗?
在辩论人看来,书报检查制度存在的事实就这样推翻了新闻出版自由;这在事实上是正确的,这是真理,它十分真实,甚至可以用画地形的方法来确定它的界限,——只要越过一定的界限,它就不再是事实和真理了。接着,我们又听到了这样的说教:
“无论在言语上或在文字上,无论在我们莱茵省或在整个德国,都看不出真实而高尚的精神发展受到了束缚。”FN15
据说照耀着我们新闻出版界的这种真理的高尚光芒,就是书报检查制度赠送的礼物。
首先我们用辩论人过去的论据来反驳他自己。我们举出的不是一个合理的论据,而是政府的一项法令。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正式宣称:直到现在,新闻出版一直受到太大的限制,它还必须设法具有真正民族的内容。辩论人可以看到,在我们德国,信念是可以改变的。
但是,把书报检查制度看作我们优秀的新闻出版业的基础,这是多么不合逻辑的奇谈怪论!
法国革命时最伟大的演说家米拉波的永远响亮的声音直到现在还在轰鸣;他是一头狮子,你想要和人们一起叫一声“吼得好,狮子!”FN16,就必须亲自倾听一下这头狮子的吼声。米拉波是在监狱里获得知识的。难道监狱因此就是培养口才的高等学校吗?
虽然有一整套精神上的关卡,德国精神仍然成就了一番大事业。如果认为这种成就的取得正是由于关卡和限制,那么这种看法是地道的王公老爷的偏见。德国的精神发展并不是由于书报检查制度,而是由于违背了这种制度。当新闻出版业在书报检查的条件下枯萎凋谢、艰难度日时,这种情况却被援引来作为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论据,其实它只能否证新闻出版的不自由。当新闻出版业不顾书报检查制度的刁难仍保持着自己的主要特点时,这种情况却被援引来为书报检查制度辩护,其实它只能用来为精神辩护,而不能用来为镣铐辩护。
其实,“真实而高尚的发展”是有其缘由的。
在实行严格书报检查制度的1819―1830年间(后来,即使不是在“我们德国”,也毕竟在德国的绝大部分,书报检查制度本身也受到时势和这一时期内形成的奇特信念的检查),我国著作界处于“晚报时期”。我们同样有权把这个时期称为“真实而高尚的”、精神的和充分发展的时期,正像《晚报》的编辑“温克勒”幽默地用“赫尔”这一笔名称呼自己一样,虽然我们认为他的亮度比深夜沼泽的亮度还要微弱。这位以“赫尔”作为笔名的愚昧的乡下佬就是当时著作界的典型。54那个大斋期一定会向后代证明,如果说只有少数的圣徒才能在禁绝饮食的条件下坚持40天之久,那么,整个德国虽然从来不是神圣的,却能在既不消费也不生产精神食粮的情况下存在20年以上。新闻出版界堕落了,很难说,是智力不足和形式缺乏甚于特性不足和内容缺乏呢,还是恰恰相反。如果批判能够证明这个时期根本没有存在过,应当说这对德国最有利了。当时著作界中唯一还有充满生机的精神在跃动的领域——哲学领域,已不再说德语,因为德语已不再是思想的语言了。精神所说的话语是一种无法理解的神秘的话语,因为已不允许可以理解的话语成为明辨事理的话语了。
至于莱茵著作界的例子(这个例子实际上和莱茵省等级会议有相当密切的关系),那么即使打着第欧根尼的灯笼走遍五个行政区恐怕也找不到“这样一个人”了。我们不认为这是莱茵省的缺陷,相反,我们认为这是它具有实践政治意义的证明。莱茵省可以办“自由的报刊”,但是要办“不自由的报刊”,它既欠圆滑又缺乏幻想。
因此,我们可以称之为“实行严格书报检查制度的著作时期”的那个刚告结束的著作时期,从历史上清楚地证明,书报检查制度无疑不负责任地给德国精神的发展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这个制度无论如何也不能起辩论人所认为的高尚艺术的导师的作用。或许当初人们是把“高尚而真实的新闻出版业”理解为体面地戴着锁链的新闻出版业吧?
既然辩论人“可以提起关于小拇指和整个手这一尽人皆知的俗语”,那么让我们也来反问一句:如果政府向本国人民的精神伸出的不只是一只手而一下子就是两只手,这不是最符合政府的尊严吗?
我们看到,我们这位辩论人以满不在乎的傲慢和外交式的冷静抹杀了书报检查制度和精神发展的关系问题。他在对新闻出版自由的历史形态展开进攻的时候,就更明确地表现了本等级的消极方面。
至于别国人民的新闻出版自由,据说:
“英国不足为例,因为那里几世纪以来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一些条件,不是别的国家用理论所能创造的,但是这些条件在英国的特殊情况下是有其根据的。”“在荷兰,新闻出版自由未能防止沉重的国债,并且在极大的程度上促使了革命的爆发,结果使二分之一的领土沦丧。”FN17
我们暂不谈法国,留待以后再谈。
“最后,我们是否能把瑞士看成是由新闻出版自由赐福的黄金国呢?当各党派正确地意识到自己缺乏人的尊严,分别按动物躯体的某个部分称为有角者、有爪者,并由于庸俗地谩骂而引起四邻蔑视时,难道我们不是带着厌恶的心情回想起它们在当地报纸上的粗野争吵吗?”FN18
据说英国报刊不能用来论证一般的新闻出版自由,因为它是建立在历史的基础上的。英国报刊之所以有功绩,只是由于它是历史地发展起来的,与一般报刊不同,因为一般报刊的发展据说应该是没有历史基础的。由此可见,这是历史的功绩,而不是报刊的功绩。似乎报刊就不是历史的组成部分;好像在亨利八世、天主教徒玛丽、伊丽莎白和詹姆斯一世的统治下,英国报刊为了争取给英国人民奠定历史基础,没有经过严酷的、常常是野蛮的斗争似的!
既然英国报刊在最不受束缚的情况下也没有破坏历史基础,难道这不是恰好说明新闻出版自由的好处吗?但是辩论人前后是不一致的。
英国报刊不能成为替一般报刊辩护的理由,因为它是英国的。荷兰报刊却是反对一般报刊的理由,虽然它只是荷兰的。时而把报刊的一切优点都归功于历史基础,时而把历史基础的一切缺点都归咎于报刊。时而说报刊对历史的完善没有起到自己的作用,时而说历史对报刊的缺点不能承担自己的责任。在英国,报刊是同本国的历史和特殊环境紧密联结在一起的,荷兰和瑞士的情况也是一样。
在对待历史基础方面,报刊究竟应该做些什么呢?是反映它,抛弃它呢,还是发展它?辩论人对报刊的这三种做法全都加以责难。
他斥责荷兰报刊,因为它是历史地发展起来的。它本应当阻止历史进程,它本应当使荷兰防止沉重的国债!这是多么不合历史情况的要求!荷兰报刊未能阻止路易十四时代的出现,它也未能阻止克伦威尔时期英国舰队称霸欧洲。它未能对海洋使用魔法,使它把荷兰从充当大陆强国厮杀战场这一倒霉的角色中解救出来;它同德国所有的书报检查官一样,也未能取消拿破仑的专制法令。
但是,难道自由的报刊什么时候曾经加重过国债吗?奥尔良公爵FN19摄政时期,约翰·罗的疯狂的证券投机55使整个法国处于混乱状态;那时有谁曾经起来同这一荒诞的金融投机狂飚时期相对抗呢?只有几个讽刺作家。当然,他们获得的报偿并不是银行的钞票,而是巴士底狱的入狱证。
要求报刊防止国债,如果再进一步,连个人的债务也应当由报刊来偿还了。这种要求正像一位作者总是暴跳如雷地责怪他的医生只是给他治好了病,却没有同时使他的作品不印错字一样。新闻出版自由同医生一样,并不能使一个人或一个民族变得完美无缺。它自己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如果由于好事只是某个方面好,而不是一切都好,由于它是这种好事而不是别的好事就予以痛骂,这种做法是十分鄙俗的。当然,假如新闻出版自由无所不包,那它就会使人民的其他一切职能、甚至人民本身都变得多余了。
辩论人把比利时的革命归罪于荷兰的报刊。
每一个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不会否认,比利时脱离荷兰56这一事件远比它们的联合更合乎历史情况。
据说荷兰的报刊引起了比利时革命。什么样的报刊?主张改革的还是反动的?对法国我们也可以提出同样的问题;如果辩论人斥责比利时教权主义的、同时又是民主主义的报刊,那么,他也同样应当斥责法国教权主义的、同时又是拥护专制的报刊。两种报刊在推翻本国政府时都出过力。在法国,为革命准备基础的不是新闻出版自由,而是书报检查制度。
但是,这一点我们不谈。比利时革命在最初出现时是精神的革命,是报刊的革命。超出这个范围而硬说什么报刊产生了比利时革命,那是没有丝毫意义的。但是,难道这就值得斥责一通吗?难道革命一开始就应当以物质的形式出现吗?难道一开始它就应当动手打而不是用口讲吗?政府可以使精神的革命物质化;而物质的革命却必须首先使政府精神化。
比利时革命是比利时精神的产物。因此,报刊——目前精神的最自由的表现——也参加了比利时革命。假如比利时报刊站在革命之外,那它就不成其为比利时的报刊;同样,假如比利时革命不同时又是报刊的革命,那它也就不成其为比利时的革命。人民革命是总体性的,这就是说,每一个领域都按自己的方式起来造反;那么,为什么报刊自身就不应该这样做呢?
这样说来,辩论人对比利时报刊的斥责并不是针对报刊,他斥责的是比利时。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对新闻出版自由所持的历史观点的关键问题。自由报刊的人民性(大家知道,就连艺术家也是不用水彩来画巨大的历史画卷的),以及它所具有的那种使它成为体现它那独特的人民精神的独特报刊的历史个性——这一切对诸侯等级的辩论人说来都是不合心意的。他甚至要求各民族的报刊成为表现他的观点的报刊,成为上流社会的报刊,还要求它们围绕个别人物旋转,而不要围绕精神上的天体——民族旋转。这个要求在他对瑞士报刊发表评论时就赤裸裸地表现出来了。
现在让我们来提一个问题,为什么辩论人没有想起以阿尔布雷希特·冯·哈勒为代表的瑞士报刊曾反对过伏尔泰的启蒙运动这一事实呢?为什么他不记得,即使瑞士不是黄金国,但它毕竟产生了一位未来的诸侯黄金国的预言家,也就是说,它还产生了一位在《国家学的复兴》一书中为“更高尚而真实的”报刊即《柏林政治周刊》奠定了基础的、也同样叫冯·哈勒的先生呢?57根据果实可以辨认出树木。FN20世界上还有什么地方能拿出具有这种多汁的正统主义的果实来同瑞士抗衡呢?
辩论人责备瑞士报刊采用“有角者”和“有爪者”这样的“以动物命名的党派名称”,一句话,责备它用瑞士语言讲话,而且是跟那些与公牛、母牛宗法式地和睦相处的瑞士人讲话。这个国家的报刊正是这个国家的报刊。也只能够这样讲。而且像瑞士报刊又一次证明的那样,使人们摆脱地方分立主义局限性的正是自由的报刊。
说到以动物命名的党派名称,我们要特别指出,宗教本身就把动物奉为神灵的象征。当然我们这位辩论人必然会斥责以宗教的热忱向母牛撒巴拉和猴子哈努曼膜拜的印度出版物。他一定会由于印度宗教责备印度出版物,正如他由于瑞士的特征责备瑞士出版物一样。但是有一种出版物,辩论人未必愿意使它遭受检查,我们指的是神圣的出版物——圣经。难道圣经不是把全人类分成山羊和绵羊两大类FN21吗?难道上帝自己不是用“对犹大家我如蛀虫,对以法莲家我如蛆虫”FN22这样的话来表明自己对犹大家和以法莲家的态度吗?或者,(这对我们俗人说来更近一些)不是也有一种把全部人类学变成动物学的诸侯等级的著作吗?我们指的是研究纹章的著作。在那里人们可以看到比“有角者”和“有爪者”更稀奇古怪的东西。
辩论人究竟斥责新闻出版自由的哪些东西呢?他斥责的是:人民的缺陷同时也是他们的报刊的缺陷;报刊是历史的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的公开形式。辩论人是否已经证明,德国的人民精神不能享有这一伟大的天赋特权呢?他曾表明,每个国家的人民都在各自的报刊中表现自己的精神。难道德国人的具有哲学修养的精神就不应该具有连满脑子动物名称的瑞士人(按照辩论人自己的说法)都具有的东西吗?
最后,辩论人是否以为,自由报刊的民族缺陷并不是书报检查官的民族缺陷呢?难道书报检查官置身于历史总体之外,不受时代精神的影响吗?很可惜,也许正是这样。但是,凡是思想健全的人,谁能不原谅报刊的民族的和时代的过失,却原谅书报检查制度的反民族的和反时代的罪过呢?
一开始我们就指出,在形形色色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辩论人进行论战时,实际上进行论战的是他们的特殊等级。起初诸侯等级的辩论人提出了一些圆滑的论据。他证明新闻出版自由是不合理的,他的根据便是书报检查法中表现得十分明显的诸侯信念。他以为,德国精神的高尚而真实的发展是由于上面的限制造成的。最后,他进行了反对各国人民的论战,他怀着高贵的怯懦责骂新闻出版自由,说它是人民自己对自己使用的一种粗野而冒失的语言。
现在我们就要谈到的骑士等级的辩论人FN23不是反对各国人民,而是反对人。在新闻出版自由方面他驳斥的是人的自由,在新闻出版法方面他驳斥的是法律。在谈论新闻出版自由问题本题之前,他先涉及到不加删节地每天发表省议会辩论情况的问题。我们一步一步地跟着他走下去吧。
“在关于公布我们的辩论情况的几个提案中,第一个提案已被满足。”“省议会完全有权力明智地运用这一授予它的批准权。”
这正是问题的实质所在。省里认为,自从公布省议会的辩论情况不再由省议会的智慧任意决定而成为法律的必然要求时起,省议会就完全受省的支配。如果必须把这一新的让步解释为发表与否将取决于省等级会议的任性的话,那么我们应当把这种新的让步叫作新的倒退。
省等级会议的特权并不是省的权利。恰恰相反,省的权利自从变成省等级会议的特权后,就不再存在了。例如,中世纪的等级就曾经把国家的一切权利都集中在自己手里,并使其成为反对国家的特权。
公民不承认以特权形式存在的权利。他会不会认为在旧的特权者以外再增加新的特权者竟是一种权利呢?
在这种情况下,省议会的权利已不再是省的权利,而是反对省的权利,省议会本身也成为对省采取极端非法行为的体现者,它力求具有神秘的意义,即获得省的最大权利的荣誉。
从骑士等级的辩论人后来的发言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省议会所抱的这种中世纪的观点是多么根深蒂固,他反对省的权利、维护等级特权是多么无所顾忌。
“这一批准权<公布辩论情况>的扩大只能是出于内在信念,而不是出于外来的影响。”
好一个出人意料的说法!省对它的议会的影响被称为某种外来的东西,同外来的东西相对立的是省等级会议的信念这一微妙的内在活动,这种省等级会议的极其敏感的本性向省叫道:“别碰我!”FN24面对“公众信念”的严厉的、外部的、不法的北风,这种关于“内在信念”的哀伤论调特别值得注意,因为提案的目的正是要使省等级会议的内在信念成为外在的事实。当然,甚至在这里也可看出前后是不一致的。在辩论人认为合适的地方(例如在关于教会争论的问题上),他又求助于省了。
辩论人继续说道:“在我们认为合适的地方,我们就容许它<公布辩论情况>,在我们感到它的传播没有好处或甚至有害的地方,我们就限制它。”
我们想干什么,我们就要干什么。我怎么想就怎样下命令,意志代替合理的论据。FN25这完全是统治者的语言,但在现代贵族的口里就显得委婉动听了。
这个“我们”是谁呢?是省等级会议。公布辩论情况是为了全省。而不是为了等级。但是辩论人偏要纠正我们的看法。发表辩论情况也是省等级会议的特权,省等级会议如果认为合适的话,它是有权利用印刷机喧闹的回音来为自己的智慧服务的。
辩论人只知道等级会议的省,但是不知道省的等级会议。等级会议有一个扩展其活动特权的省,而省却没有一个它可以用来进行活动的等级会议。的确,在规定的条件下,省是有权为自己造出这些神来的,但是,把它们造出以后,就必须像偶像崇拜者那样立刻忘记这些神正是它亲手造出来的。
同时,这里还有一点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没有省议会的君主政体不如有省议会的君主政体好,因为如果省议会不代表省的意志,那么,我们对政府的公众智慧就比对土地占有者的私人智慧更加信任。
这里我们看到一种也许是反映省议会本质的令人奇怪的情景,即与其说省必须通过它的代表来进行斗争,倒不如说它必须同这些代表进行斗争。在辩论人看来,省议会并没有把省的一般权利看成自己唯一的特权,否则,每天不加删节地发表省议会辩论情况就将成为省议会的一种新的权利,因为这将成为省的一种新的权利。恰恰相反,辩论人认为,是省把等级会议的特权看成自己唯一的权利,既然如此,为什么省不把某一官僚阶级和贵族或僧侣的特权也看成自己唯一的权利呢!
是的,我们这位辩论人毫不掩饰地宣称,省等级会议的特权正随着省的权利的扩大而相应地缩小。
“他认为,这里会议上能进行自由讨论并且不必小心翼翼地斟酌每一个字眼,这是合乎希望的,同样,他也认为,为了保持这种言论自由和发言的不受拘束,必须使我们的言论在目前只由应该听到这些言论的人来评判。”
辩论人最后说,正因为在我们会议中进行自由讨论是合乎希望的(只要谈的是我们,哪些自由是我们所不期望的呢?),所以在省里进行自由讨论就是极不合乎希望的。由于我们希望不受拘束地讲话,所以我们更希望对省严守秘密。我们的言论不是为省发表的。
辩论人认为,省议会通过全文发表其辩论情况会由省等级会议的特权变为省的权利;省议会既然直接成为社会精神的对象,就应当下决心成为社会精神的体现;省议会既然被按照普遍意识的精神来解释,它就应当为了普遍的本质放弃自己的特殊本质。对辩论人的这种机智,应当给予赞扬。
骑士等级的辩论人把个人特权、与人民和政府对立的个人自由妄称为普遍权利,这无疑是十分中肯地表现了本等级的特殊精神,相反,对省的精神他却横加曲解,把省的普遍要求变成个人的欲望。
譬如,辩论人看来硬说省对我们的言论(即对等级的个别代表的言论)抱着一种强烈的个人好奇心。
我们可以使他相信,省决不会对作为个别人物的等级代表的“言论”抱有好奇心,然而只有“这些”言论代表们才有理由叫作“自己的”言论。与此相反,省的要求是,等级代表的言论应变为可以公开听到的省的声音。
这里谈的是省是否应当了解自己的代表机关!还需要在政府这一秘密上面再蒙上一层新的秘密——代表机关这一秘密吗?在政府中人民也是被代表的。如果等级会议这一新的人民代表机关的特征不是省本身在这里起作用而是别人代替省起作用,不是省代表它自己而是别人越俎代庖,那么这种代表机关就会丧失一切意义。不为委托人所了解的代表机关,就不成其为代表机关。对不了解的事情,就不会去关心。主要用来表现各省独立活动的这一国家职能,甚至被剥夺了形式上的协作即互通声气的权利,——这是一个极其荒谬的矛盾;其荒谬之处在于,我的独立活动应该是我所不知道的别人的活动。
如果公布省议会辩论情况听凭省等级会议任意决定,那么这倒不如干脆不公布好些。因为如果在我面前出现的省议会不是实际的省议会,而是故意摆弄的幌子,我们就会以假当真,把幌子当作真实,而幌子一经合法化,那就糟糕了。
就算每天把辩论情况通过刊印方式不加删节地加以公布,难道就有理由把这种公布说成是不加删节的和公开的吗?用文字代替言语,用图表代替人物,用纸上的行动代替实际的行动,这难道不是删节吗?只是把真实的事情告诉公众,但不是把真实的事情告诉真正的公众,即不是想象中的读者公众而是活生生的、在场的公众,这难道就算公开性吗?
省的最高的公开的行动竟是秘密的,审理私人案件时法庭的门向省开着,而审理省自己的案件时省却应当被拒于大门之外。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荒唐的了。
因此,不加删节地公布省议会辩论情况,就其真正的合乎逻辑的含义说来,只能是省议会的彻底公开,而不能是别的。
我们这位辩论人却不然,他继续把省议会看作一种咖啡馆。
“由于多年相识,我们彼此之间私人关系多半不错,即使观点上的重大分歧也不影响我们的关系,这种关系将由以后的代表继承下去。”
“正因为这样,我们最能够正确估计我们言论的意义,我们越是不让外来影响起作用,我们在这方面就越不受拘束。这种外来的影响只有在采取善意的忠告的形式支持我们,而不是企图采取否定的评价、赞扬或斥责的形式通过社会舆论来影响我们人格的时候,才可能是有益的。”
我们这位辩论人在向感情呼吁。
我们在一起就像一家人,毫无拘束地欢谈,我们都能十分正确地估计彼此的言论的意义。难道我们应当让那可能低估我们言论意义的省的判断来改变我们如此富有宗法色彩、如此高雅、如此舒适的状况吗?
我的天!省议会见不得天日。在私人生活的黑夜中,我们感到更舒服一些。既然全省满怀信任地把自己的权利委托给个别人物,这些个别人物自然也就屈尊俯就地接受省的信任。但是,既然省刚刚通过这种信任表明了自己对他们的判断,如果要求他们也以同样的态度报答省,以充分的信任把他们自己、他们的成绩、他们的人格交给省去判断,那就太过分了。总之,不使省给等级代表的人格带来损失,比不使这些代表的人格给省的利益带来损失要重要得多。
我们也希望做公平而温厚的人。虽然我们(要知道,我们是某种形式的政府)不容许任何否定的评价、赞扬或斥责,不容许社会舆论影响到我们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格,但是,我们容许善意的忠告,所谓善意,不是在抽象的意义上说的,即这种忠告希望全省幸福,而是在比较响亮动听的意义上说的,即它对等级代表怀有满腔的温情并对他们的优秀品质分外赞扬。
可能有人认为,既然公开性有伤我们的和气,那么,我们的和气也必然要损害公开性。但是,这种诡辩忘记了省议会是等级代表的会议,而不是省的会议。谁能驳倒这种最强有力的论据呢?如果省根据宪法选出应当代表省的普遍智慧的等级代表,省本身也就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判断和自己的理智,这种判断和理智今后就只能由省所选出的人物来体现。相传伟大的发明家把自己的秘密向当权者一公开,他不是被杀死,就是(这并不是传说)被关进要塞,监禁终身。同样,省的政治理性每次在实现了自己的伟大发明——召集省等级会议以后也就拔剑自刎,直到下届选举时,才像凤凰一样获得新生。
辩论人喋喋不休地描述了由于公布辩论情况省等级会议的代表要遇到的来自外界,即来自省里的威胁,接着就以我们前面一直在谈论的主导思想结束了他的攻击。
“议会自由<好一个动听的字眼>还处在最初发展阶段,必须加以保护和培养才能具有内在力量和独立性,只有这样,议会自由才能在外来风暴袭击时不受损害。”
照旧是省议会和省这两种内在的与外来的东西间的致命的对立。
老实说,我们早就同意议会自由还处于萌芽状态这种意见,这篇演说本身又一次使我们相信政治科学的初步知识还未被掌握。但是,我们绝不是想以此说明(这篇演说又在证实我们的意见),必须给省议会更长的时间,以便它能长硬翅膀来反对省。也许辩论人把议会自由理解为法国旧式议会的自由。据他自己承认,等级代表们已相识多年,他们的精神像遗传病一样传给所有新来的人。难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到实行公开性的时候吗?第十二届省议会只会更坚决地强调它完全独立,不允许剥夺它秘密行动的高尚特权。此外,它的回答恐怕同第六届省议会不会有什么两样。
法国旧式议会自由的发展、与社会舆论对立的独立性、等级偏见的固定不变,这一切的确都会在孤立的条件下得到最彻底的发展;而告诫人们对这种发展加以防范,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是过早的。正如一切生物只有在开阔的室外环境中才能繁茂,真正的政治会议也只有在公众精神的密切保护下才能昌盛。只有“异国的”植物,即被迁移到气候完全不同的地方去的植物,才需要在温室中加以保护和培养。难道辩论人把省议会看作莱茵省的自由而晴朗的气候中的“异国的”植物吗?
骑士等级的辩论人以近乎滑稽的严肃、近乎忧郁的尊严和几乎是宗教的热忱阐发了关于省等级会议的高度智慧以及它的中世纪的自由和独立的假想。一个不知内情的人看到这种情况一定会奇怪:在新闻出版自由问题上,同一个辩论人从省议会的高度智慧下降到了人类的平凡的庸碌,从刚才所颂扬的特权等级的独立和自由下降到了人类本性的原则上的不自由和不独立。这并没有什么奇怪,我们看到的就是当前的基督徒兼骑士的,现代兼封建的,简言之,即浪漫主义原则的众多代表之一。
因为这些先生们不愿把自由看作是理性的普遍阳光所赐予的自然礼物,而想把自由看作是明星的特别吉祥的组合所带来的超自然的礼物,因为他们认为自由仅仅是某些人物和某些等级的个人特性,所以他们就不可避免地要得出结论说,普遍理性和普遍自由是有害的思想,是“有逻辑次序的体系”FN26的幻想。为了拯救特权的特殊自由,他们就斥责人类本性的普遍自由。但是,19世纪的不肖子孙和现代骑士们的为本世纪所毒化了的意识,无法理解那种本身就不可理解的东西,因为其中没有概念,这就是说,无法理解内在的、本质的、一般的规定怎样通过外界的、偶然的、特殊的稀奇事物而同某些个人相联系,同时却不同人的本质,不同一般理性相联系,因而也就不成为所有个人所共同的东西。他们无法理解这一切,于是,就只得乞灵于奇迹和神秘。其次,由于这些先生在现代国家中的现实地位远不符合于他们想象中的地位,由于他们生活在处于现实世界彼岸的世界里,由于他们用想象力来代替头脑和心脏,所以他们就不满意实践,就必然求助于理论,不过这是彼岸世界的理论即宗教。然而,他们这种宗教具有浸透着政治倾向的论战性的辛辣色彩,并且或多或少有意识地为十足世俗而又极其虚幻的愿望披上圣洁的外衣。
这样,我们将会看到,这位辩论人用想象的神秘宗教理论来反对实践要求,用那种从肤浅的实践中得来的小聪明和庸俗圆滑的处世经验来反对真正的理论,用超人的神圣来反对人能理解的东西,用卑鄙观点的任性和不信任来反对思想的真正的圣洁。诸侯等级辩论人那种比较高傲冷漠因而也是比较清醒的语言,现在已被激昂慷慨的矫饰和充满幻想的油滑所代替,而从前,这种矫饰和油滑曾退居于纯粹的特权狂热之后。
“越是无法否认报刊在当前是一种政治力量,他就越觉得好报刊和坏报刊之间的斗争会产生真理和光明、会产生更广泛更有效地传播真理和光明的希望这一同样广泛流行的看法是错误的。人,无论单个的人还是群众中的一分子,始终是同一个人。他生来就是不完善,不成熟的,只要他的发展还在继续,他就需要教育,而他的发展直到死亡才会停止。教育的艺术不在于惩罚违法行为,而在于增进好影响,消除坏影响。但是,有一点与这种人的不完善性是分不开的,即那万恶的海妖之歌58对群众起着强大的作用,而且对于真理的纯朴而冷静的声音说来,它即使不是绝对不可克服的障碍,至少也是很难克服的障碍。坏报刊专门利用人们的热情,为了通过激发热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它是不择手段的;而它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坏的原则,尽可能促进坏思想的发展。一切攻势中最危险的攻势的所有优势都为它服务,而对这种最危险的攻势来说,客观上无所谓权利的界限,主观上也无所谓道德法规,更无所谓表面荣誉的法规了。好报刊则始终都只是采取守势。它的影响多半只具有防卫、抑制和固守的性质;它不能以在敌人领土上的重大进展来夸口。如果外界的障碍不妨碍它的这种影响,那就够走运了。”
我们把这段话全部引出来,是为了不致削弱它那动人的语气使读者可能产生的印象。
辩论人站到了原则的高度。为了反对新闻出版自由,就必须维护人类永远不成熟这一论点。如果不自由是人的本质,那么自由就同人的本质相矛盾;这种断语纯粹是同义反复。可恶的怀疑主义者有可能如此之大胆,竟致不信辩论人所说的话。
如果人类不成熟成为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神秘论据,那么,无论如何,书报检查制度就是反对人类成熟的一种最明智的办法了。
一切发展中的事物都是不完善的,而发展只有在死亡时才结束。因此,正确的结论似乎是,把人打死,以便使他摆脱这种不完善状态。至少辩论人为了扼杀新闻出版自由是这样推论的。在他看来,真正的教育在于使人终身处于襁褓中,躺在摇篮里,因为人要学会走路,也得学会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他才能学会走路。但是,如果我们都成了襁褓儿,那么谁来包扎我们呢?如果我们都躺在摇篮里,那么谁来摇我们呢?如果我们都成了囚犯,那么谁来做看守呢?
人,无论作为单个的人还是群众中的一分子,就其本性而言都是不完善的。原则是不容置辩的。就算是这样吧!但是,由此应当得出什么结论呢?我们的辩论人的议论是不完善的,政府是不完善的,省议会是不完善的,新闻出版自由是不完善的,人类生存的一切领域都是不完善的。因此,如果其中一个领域由于这种不完善而不应当存在,那就是说,没有一个领域是有权存在的,就是说,人根本没有生存权利。
假定人在原则上是不完善的,姑且这样说吧,那么,关于人的一切制度,我们早就知道它们是不完善的。因此,在这个论题上没有什么可谈的,这既没有表示赞成它们,也没有表示反对它们,这并不是它们的特殊性质,并不是它们的特征。
既然一切都不完善,为什么自由的报刊偏偏应当是完善的呢?为什么不完善的等级会议却要求完善的报刊呢?
不完善的东西需要教育。但是,难道教育就不是人类的事情,因而不也是不完善的事情吗?难道教育本身就不需要教育吗?
即使人类的一切按其存在来说都是不完善的,难道我们因此就应该混淆一切,对善和恶、真和伪一律表示尊重吗?正确的结论只能是:正如看图画时不应当从只见画面上的斑点不见色彩、只见杂乱交错的线条不见图形的角度去看,同样,世界和人类关系也不能只从最表面的假象的角度去看;必须认识到,这种观点是不适于用来判断事物的价值的。这种对整个宇宙只持肤浅看法,认为一切事物在存在时都是不完善的观点,怎么能作为我判断和鉴别事物的依据呢?这种观点是它在它周围所看到的一切不完善的东西中最不完善的东西。因此,在衡量事物的存在时,我们应当用内在观念的本质的尺度,而不能让片面和庸俗的经验使我们陷入迷误之中,否则任何经验、任何判断都没有意义了:所有母牛都是黑的59。
从观念的角度看来,不言而喻,新闻出版自由和书报检查制度的根据是完全不同的,因为新闻出版自由本身就是观念的体现、自由的体现,就是实际的善;而书报检查制度是不自由的体现,是假象的世界观反对本质的世界观的一种论战,它只具有否定的本性。
不对!不对!不对!——辩论人打断我们的话,大叫起来。——我斥责的不是现象,我斥责的是本质,自由是新闻出版自由中的恶劣部分。自由可能产生恶,因此,自由是恶的。
class="quote"
脚 注
FN1 实际上是指1842年3月16、19和26日该报第75、78、86号刊登的1841年12月24日书报检查令的影响》、《评国内事务及其发展和自然条件》和《国内报刊和国内统计》三篇文章。——编者注
FN2 《国内报刊和国内统计》引用了歌德《伊菲姬妮亚在陶里斯》第1幕第3场中的这句话。——编者注
FN3 《1841年12月24日书报检查令的影响》,见1842年3月16日《普鲁士国家总汇报》第75号。——编者注
FN4 见《国内报刊和国内统计》。——编者注
FN5 可能指伏羲。——编者注
FN6 洛·奥肯。——编者注
FN7 邓斯·司各脱的大开本《牛津文集》实际只有十二卷。——编者注
FN8 赫拉克利特。——编者注
FN9 见《国内报刊和国内统计》。——编者注
FN10 《评国内事务及其发展和自然条件》。——编者注
FN11 席勒《信仰的话》。——编者注
FN12 见歌德《模仿和超过法尔科内》。——编者注
FN13 指莱·佐尔姆斯-劳巴赫伯爵。——编者注
FN14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会议记录))1841年科布伦茨版。——编者注
FN15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会议记录》1841年科布伦茨版。——编者注
FN16 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第5幕第1场。——编者注
FN17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会议记录》1841年科布伦茨版。——编者注
FN18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会议记录》1841年科布伦茨版。——编者注
FN19 菲力浦第二。——编者注
FN20 参看《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7章第16节。——编者注
FN21 同上,第25章第32―33节。——编者注
FN22 《旧约全书·何西阿书》第5章第12节。——编者注
FN23 指马·洛埃男爵。——编者注
FN24 《新约全书·约翰福音》第20章第17节。——编者注
FN25 参看尤维纳利斯《讽刺诗集》第6篇。——编者注
FN26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会议记录》中的原话是:“他在有害的思想的名义下强调指出的,无非是由有逻辑次序的原则组成的完整体系。”——编者注
FN27 参看路·乌兰德的诗歌《复仇》。——编者注
FN28 出处不详。——编者注
FN29 卡·弗·洛埃。——编者注
FN30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卷第5章第14节。——编者注
FN31 《马基雅弗利全集》第1卷。——编者注
FN32 这是18世纪在德国流行的一首大学生歌曲中的词句。——编者注
FN33 《旧约全书·创世记》第1章第31节。——编者注
FN34 《旧约全书·创世记》第3章第4―5节。——编者注
FN35 同上,第3章第22节。——编者注
FN36 约·舒哈德。——编者注
FN37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会议记录》1841年科布伦茨版。——编者注
FN38 弗·吕凯特《赛鲁支人阿卜宰德的变化或哈里里的木卡姆》第1册。——编者注
FN39 弗·吕凯特《赛鲁支人阿卜宰德的变化或哈里里的木卡姆》第1册。——编者注
FN40 主要的提案是1841年6月17日由科隆代表亨·梅尔肯斯提出的。——编者注
FN41 1841年8月5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3号。——编者注
FN42 1841年8月5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3号。——编者注
FN43 出处不详。——编者注
FN44 《新约全书·使徒行传》第5章第29节。——编者注
FN45 约·萨尔姆-赖弗沙伊德一戴克公爵。——编者注
FN46 1841年8月5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3号。——编者注
FN47 约·卡·安·采托。——编者注
FN48 1841年8月5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3号。——编者注
FN49 参看普卢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编者注
FN50 弗·阿尔登霍芬。——编者注
FN51 1841年8月5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3号。——编者注
FN52 出处不详。——编者注
FN53 1841年8月5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3号。——编者注
FN54 参看《旧约全书·创世记》第2章第20节。——编者注
FN55 见海·约·狄茨的提案,载于1841年8月8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6号。——编者注
FN56 这一提案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会议记录》和《杜塞尔多夫日报》上都没有发表。——编者注
FN57 见安·威·许弗尔的提案,载于1841年8月8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6号。——编者注
FN58 约·萨尔姆-赖弗沙伊德一戴克公爵。——编者注
FN59 1841年8月5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3号。——编者注
FN60 1841年8月5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3号。——编者注
FN61 1841年8月5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3号。——编者注
FN62 佐尔姆斯-霍亨佐尔姆斯-利希公爵。——编者注
FN63 即约·亨·鲍尔,他实际上是城市等级的议员,《杜塞尔多夫日报》误称其为农民等级的议员。——编者注
FN64 1841年8月8日《杜塞尔多夫日报》第216号。——编者注
FN65 修昔的底斯《伯罗奔尼撒战争史》1827年斯图加特版第1部分第2卷第194页。——编者注
FN66 希罗多德(哈利卡纳苏的)《历史》1831年斯图加特版第2部分第8卷940―941页。——编者注
注 释
38 新的书报检查法令是1841年12月10日由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下令起草、12月24日颁布的,由负责书报检查的内务与警务大臣,宗教事务、教育与卫生大臣以及外交大臣三人联名签署,于1841年12月27日首次在政府通报上公布。1842年1月上半月,普鲁士各家报纸相继登载了这一法令。——107、139、949。
50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是马克思为《莱茵报》撰写的有关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几篇文章中的第一篇,开始撰写不早于1842年3月26日,不晚于4月26日写成。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于1841年5月23日至7月25日在杜塞尔多夫举行。马克思原打算就这届莱茵省议会辩论的下列几个问题写四篇评论文章,即关于新闻出版自由问题;关于普鲁士国家和天主教之间的宗教纠纷问题;关于林木盗窃法问题以及关于莱茵省限制地产析分的法律草案问题。从现有的材料来看,马克思共写出三篇关于省议会的文章,其中第一篇和第三篇刊登在《莱茵报》上,第二篇即关于科隆纠纷问题的文章因书报检查未能发表。其手稿至今下落不明;而第四篇文章马克思是否写了,写得怎样和手稿处理情况,目前均不得而知。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议会辩论情况的辩论是由于一些城市发生了请愿运动而引起的。会后在科布伦茨少量刊印了《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会议记录》,供省议会议员个人使用。当年的《杜塞尔多夫日报》还全部刊登了有关新闻出版自由的辩论情况,其他报纸也作了报道。马克思在这篇文章中,利用这些材料进一步发挥了他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阐述的思想,尖锐地指出,省议会和人民代议制之间毫无共同之处,莱茵省议会违背人民的利益,维护等级特权。
这篇文章是马克思为《莱茵报》撰稿的开端。它分六次连续刊登在1842年5月5、8、10、12、15和19日《莱茵报》第125、128、130、132、135和139号。这篇文章发表以后,在各界人士中引起极大的反响。阿·卢格试图转载这篇文章的部分内容,遭到书报检查机关的禁止,于是他将有关章节编辑加工,附上一篇按语,以《<莱茵报>论新闻出版自由》为题发表在《德国现代哲学和政论界轶文集》上。1851年这篇文章的大部分被收入海尔曼·贝克尔出版的《卡尔·马克思文集》。——136。
51 普鲁士各省等级会议即省议会,建立于1823年。会议由下列四个等级的代表组成:(1)诸侯等级的代表即过去受封的德皇家族的代表;(2)骑士等级即贵族的代表;(3)城市的代表;(4)乡镇代表。由于拥有地产是参加省等级会议选举的主要条件,所以大部分居民实际上被剥夺了选举权。选举资格的限制和选举方式保证了贵族在省议会中占大多数席位。从1827年起,省议会由国王不定期地召开,其权限仅限于商讨地方经济和省的行政管理问题。在政治方面,省等级会议只具有极有限的谘议权即对政府提交给它们讨论的一些法案和提案发表自己的意见。——136、307、407、435。
52 马克思称毕达哥拉斯为“宇宙的统计学家”,是因为后者认为,由数支配的宇宙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有规律性的数是万物最根本的本原。——140。
53 指历史法学派。
历史法学派是18世纪末产生于德国的一个以反对古典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体现民族精神和历史传统为特征的法学流派。它反对1789年法国革命中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重视习惯法,反对制定普遍适用的法典。代表人物有古·胡果、弗·卡·萨维尼等人。这一学派在德国开始兴起时代表封建贵族的利益,以后逐步演变成19世纪资产阶级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对这一流派的批判见马克思的著作《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本卷第229―239页)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47。
54 卡·哥·泰·温克勒1817―1843年为《晚报》的责任编辑。他曾使用泰奥多尔·赫尔这一笔名。马克思风趣地说他的亮度如何微弱,是因为“赫尔”的德文(Hell)含有光明的意思;而温克勒这个姓的德文(Winkler)恰好是“愚昧乡下佬”(Kr?hwinkler)一词的组成部分,所以马克思又称其为以“赫尔”为笔名的愚昧乡下佬,借以讽刺其作品粗俗肤浅、枯燥乏味。——149。
55 约·罗于1716年在巴黎创办了一家私人银行,1718年银行改为国家银行。这家银行无限制地发行纸币,同时从流通中回收硬币,企图以此来增加国内财富,致使交易所的买空卖空和投机倒把活动猖獗一时,银行于1720年破产。——152。
56 根据维也纳会议的决议,1815年荷兰与比利时联合组成尼德兰王国,国王是威廉一世。在王国中实际上是荷兰占统治地位。1830年的比利时资产阶级民族革命最后导致尼德兰王国的解体,比利时成为独立的国家。——152。
57 卡·路·冯·哈勒在《国家学的复兴,或与人为公民状况空想相对立的自然社会状况理论》一书中主张完全恢复封建专制制度及中世纪基督教行会制等级国家。这一主张为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的政策提供了理论根据。——154。
58 海妖,音译为茜林丝,是古希腊神话中一群人首鸟身的女妖,她们用歌声迷惑航海者,使他们由于航船触礁沉没而丧命。——164、173。
59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序言中谈到人类认识过程的非辩证观点时,使用了“所有母牛在夜里都是黑的”这一成语,马克思在这里套用这个成语来说明片面认识和庸俗经验的危害性。——166。
60 八卦是《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相传为伏羲氏所画,用“―”和“——”符卦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种自然现象,而乾卦和坤卦在八卦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的最初根源,其中包含一切事物都是可变的这类朴素辩证法的观点。——167。
61 哲人之石指古代炼金术士幻想通过炼制得到的一种怪诞的物质,据说能把普通金属变成金银,医治百病,返老还童。——173、180、248。
62 希腊火是公元7世纪希腊人首先发明的燃烧剂,用硝石、硫磺、石油、树脂等混合制成,装在桶内、罐内投掷或由发射管发射,极易爆炸,燃烧时,火焰强烈,遇水不熄,故多用于海战。——173。
63 北美的刑事犯监禁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人监禁制度,即对犯人昼夜都实行单独监禁;另一种是囚犯缄口制度,这种制度规定犯人白天在一起劳动,但不得相互交谈,否则予以严惩。——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