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沙佩尔的企图

驱逐沙佩尔的企图21

  科伦8月18日。

  “我要求实现全德居住权和在整个德意志祖国的完全迁徙自由。”

  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陛下在他3月18日的诏书22中这样说。

  然而,谋事在国王,成事在盖格尔先生。代行科伦警察局长职务的盖格尔先生借口卡尔·沙佩尔先生是拿骚人,而且是in par-tibus infidelium〔在异国的〕FN1德国人,坚持要把他驱逐出境。

  昨天一名警官闯进沙佩尔夫人的卧室,在那里放下一封信,我们把这封信照登如下。信中失当之处大概只是普鲁士人对德语语法的抗议。

  沙佩尔先生:

  我奉命通知您,警察局长仍然坚持您必须离开本市,如您对命令有什么异议,可以立即向警察署长提出申诉立即交给他。

  警官 奎维廷
  1848年8月17日于科伦

  沙佩尔先生随即给警察署长写了下面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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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我们的伟大政治建筑师们接连三天发表庄严演说而建成的“德国统一大教堂”,它的第一块基石就是莱茵河畔的科伦驱逐一个拿骚人

写于1848年8月18日
载于1848年8月19日《新莱茵报》第80号
原文是德文

脚  注

FN1 直译是:“在异教国家中的”。天主教主教被任命为非基督教国家的纯粹有名无实的主教时,在其头衔上添有这种字样。——编者注

注  释

21 关于科伦当局驱逐沙佩尔的企图,见《德国公民权和普鲁士警察》一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5卷第432―433页)和本卷第然23―24页。——第20页。
22 指1848年3月18日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颁发的关于早日召开联合议会的诏书。——第20页。
23 法兰克福国民议会制定的《德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一条第一款在1848年7月20日的会议上通过,条文如下:“所有德国人都享有全德公民权,据此各邦公民在其他邦均享有该邦公民的全部权利……”但文章中引用的不是第一条第一款,而是第二款。——第21页。